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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豆各庄乡政府的职责有: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地区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地区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地区经济。把豆各庄乡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

    9、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乡本级、一家规范管理单位以及四家事业单位构成,规范管理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四家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4,388.687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81.7007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06.98691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0,205.4971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2%;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76.2036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8%。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710.723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3795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88%;项目支出 20,656.3437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12%;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77.964406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减少684.339196万元, 减幅3.26%,本年支出增加3,261.593712万元,增幅15.95%。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2.857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6.497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1%;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16.6072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2%;教育支出50.6261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1%;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42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4.1124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225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节能环保支出82.4316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城乡社区支出2,036.5761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1%;农林水支出11,776.3611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77%;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66.4970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45.957066万元,增长29.3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45.8917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4.648264万元,下降4.9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3.054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54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8526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8526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9192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192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50.1586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0.1586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6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7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6.6072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2.912253万元,增长75.11%,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69.21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4.480000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72.3922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39225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6261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411152万元,增长79.4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7.015000万元,下降95.7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7.01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01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2.4111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4111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村官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3.4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3.42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35.3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3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文物”(款)2018年度决算7.4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4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民办博物馆扶持经费。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124.11244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92.591645万元,增长181.4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56.4006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275.120132万元,下降89.8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490.988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90.988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319.5477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9.5477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9.164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164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3.825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25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51.97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972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孤儿安置、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123.7949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3.7949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0.95441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544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855.4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55.4632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61.2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8.115775万元,增长87.06%,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2.745000万元,下降94.6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0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51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0.6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647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7.3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3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129.1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9.1373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5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2533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61.1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1.13914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2.4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671689万元,增长4,583.52%,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25.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440000万元,增长1,331.8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排水沟工程和农村地区优质燃煤替代补贴等经费。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7.2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23168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36.5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30.684894万元,增长44.8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50.9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154.912508万元,下降82.1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989.3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9.32895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96.27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6.268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等工作。

    9、“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1,776.3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88.510075万元,增长162.41%,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412.9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4,074.943107万元,下降90.8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等。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539.6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9.6892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18年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平原生态林养护、郊野公园维护等。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9.3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33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0,814.4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14.42795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728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728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7280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280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款。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72804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2804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款。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54.3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130960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77924万元减 少3.1469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970000万元减少2.9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1309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7924万元减少0.1769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预算,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3.1309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07924万元增加减少0.1769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937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8.9117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4.671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01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13.203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5.0676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18.923587万元,其中:汽车11辆,169.4715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1975.1328万元。评价结果为切实提升了居民幸福感,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居民对公益事业活动开展成效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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